【办理地点】(三选一)
(1)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2)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
(3)通过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办理材料】
(1)申请表
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明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代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居住证明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