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确认条件
拟在居住地居住1个月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与居住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已在居住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已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居住地有稳定收入或者固定住所的;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第二步提出申领
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近期相片和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步核发证件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公安机关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
办理暂住在居民家中的,可持户主的户口簿和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带上居民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必须拟暂住1个月以上在暂住地从事劳务和生产经营活动,年满16周岁的人员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