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是自成体系的,现在法学的观点已经和过去几百年的观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了。
但是你不能说之前的法律是不合法的。这个就好像理性主义持续的几千年,法律也从这个起点出发,但是走到近代,突然法律变成了实证主义了。因此,你也不能说因为实证主义是唯物主义范围,所以法律的起点理性主义是错误的。从多角度的视点看待问题,这个叫做哲学。单从法律的角度看待问题,这个叫做法律。你要是打算从完善法律系统的角度出发,就该多看看这些哲学的书籍,从更多的角度去挖掘现代法律的不完善性。你要是只是想学好法律,那就多看看伦理学和法制史。你要知道自从三权分立的想法出现,司法立法和行政都是分离的,这也对专业人员的要求产生了影响。司法人员需要仅仅以法律的角度看待问题,不能被其它想法影响。而立法则要考虑的更多其它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