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2.符合中学生品行要求,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3.在规定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44学分(必修课程修满96学分,选修课程修满48学分,其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4.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所有科目的考试,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5.综合素质评价中的4个测评项目中,不合格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高中学生毕业,取得毕业证的必要条件有三个,分别是:
1、取得144个学分,必修获得116个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23个学分,选修一获得22个学分,选修二获得6个学分;
2、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合格;
3、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即不少于50分。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学生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并在省课改网络上填写完整,才能生成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