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断开、更换钢轨、拆换接头夹板或调整轨缝前应在钢轨两端轨节间纵向位置,安设一条截面不少于70平方毫米的铜连接线,连接可靠方可开始作业。
第2条
工务作业需拆开接触网接地线、吸上线,电务扼流变钢轨引线等设备时,应由专业设备管理单位按设备分界进行作业,并及时恢复。
第3条
大型养路及施工机械作业,如施工机械不超出机车车辆上部限界,且作业人员及所持机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距离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能作业。
第4条
电气化铁路区段声屏障、风屏障、栅栏等金属体结构部分应可靠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