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单独纳保情况,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持有残疾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人民镇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其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以上是我所在地区现行标准,各地区根据各地区经济收入可能有所不同!
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