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本体论,是对文学的基本属性作出界定的学说。是关于文学存在的本源与本质的学说和理论。
文学本体论,是美国新批评派理论家兰塞姆提出的术语。
由于文学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理解文学,故对文学本体的看法,是多种多样的。
在我国,对文学本体论,尤其是现象学意义上的文学本体论的研究,刚开始不久。
文学理论界对文学本体论的看法,主要有三种观点:
1、从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出发,认为文学的本体是社会生活,可称之为反映论本体论;
2、从文学是作家的思想感情的表现出发,认为文学的本体是作家的心灵世界,可称之为表现论本体论;
3、从文学就是文学本身出发,认为文学的本体就是文学的审美特性及作品自身,可看作是文本学或现象学的本体论。
另外,有一些研究者把反映论本体论与表现论本体论的观点综合起来,从而形成一种介乎于二者之间的看法。
文学本体论原为哲学术语,是探讨存在、即一切现实的基本特征的一种学说。后运用于美学和文艺学。 文学本体论指关于文学存在的本源与本质的学说和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