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时间:全市中小学(含中职)9月1日开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若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将根据疫情形势、上级要求、专家研判及时做出调整。
入学条件:
1. 在益师生非必要不离市,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2. 在市外低风险地区的师生,需提前14天返益。抵益后第一时间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应继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
3. 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回益、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返益,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4. 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