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学性原则。统计分组首先应强调的是科学性原则,即统计分组首先要根据统计研究的目的,突出反映客观现象在各个方面存在的差异。
(2)完整性原则。统计分组要具备完整性,即总体任何一个单位或任何一个原始数据都能归属于某一个组,不能遗漏。例如,将职工人数进行分组时,如果只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两组的话,就是不完备的。因为“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不能归入上述两组之中,再说上述所有类型也未必就能把企业类型概括完全,因而必须加上“其他类型企业”这一组,就完备了。
(3)互斥性原则,也称为不相容性原则。统计分组要求组与组之间具有互斥性,即指的是任何一个总体单位或任何一个原始数据,只能归属于某一个组,而不能归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
统计分组的依据是指根据统计研究任务的要求和研究现象总体的内在特点,把现象总体按某一标志划分为若干性质不同但又有联系的几个部分称统计分组,总体的变异性是统计分组的客观依据。统计分组是总体内进行的一种定性分类,它把总体划分为一个个性质不同的范围更小的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