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一种职业。主要指从事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安检工作的人员。
工作任务
1.使用仪器,依法检查进出海关、码头、机场和车站等场所的人员及其随身携带、寄存、交运的物品;
2.手工或使用开箱包、X射线机、防爆仪器等设备,检查、检测可疑物品;
3.检查进入特殊场所或隔离区人员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及随身携带的物品;
4.检查进出海关的运输工具、货物和证件;
5.依法依规对可疑物品进行暂存、没收等处置,对违规或违法者移交执法部门处置;
6.汇总并上报突发事件、特殊情况及应急预案的启动信息,撰写自检报告及整改措施。
为安全检查的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职业共分四个等级:五级民航安全检查员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民航安全检查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民航安全检查员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民航安全检查员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