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的种类,事故发生的地区、地段、地点或者单位,事故波及地区的人员、道路交通、消防设施和通道,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抢救伤害人员的措施以及设施、设备、器材和物品的组织供应,事故现场秩序维持和后期处理措施,等等。
事故救援体系是实施应急预案的组织保证,应当明确各级救援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其领导人员,确定内部分设的专门救援组织,如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消防急救、现场处理、提供医疗和生活物品、发布信息的组织或者部门,明确各自的岗位及其职责,形成一个能够处理突发事故的救援体系。如果发生特大事故,这个体系立即启动,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能以最快速度各就各位,各司其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有条不紊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救治人员和保护财产,减少损失。
1、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以及灾害事故、疾病等进行预防和控制,保证人员和物品的安全。
2、负责项目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本项目年度及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和自然灾害的值班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4、负责本项目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的实施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5、负责对本项目工作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及主要职责抢险抢修组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
1、对紧急事故的控制、处理。
2、设备抢修作业。
3、恢复生产的检修作业。安全警戒组1、布置安全警戒、保持现场井然秩序。
2、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
3、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抢救疏散组负责现场周围人员和器材物资的抢救、疏散工作。医疗救护组1、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械进入指定地点。
2、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3、如有需要的就进行防化防毒处理。物资供应组1、通知油罐库房准备好灭火器、水袋等消防物资及劳动保护用品。
2、备好车辆、将所需物资供应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