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对象范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不包括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
适龄幼儿和监护人所需证件:
2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
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外籍:护照。
登记方式:
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
监护人需录入或确认与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
3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监护人可以在系统中修改信息,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
已办理入园所需证件但未在系统中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信息进行登记。
特殊情况下未按时办理证件的幼儿,可在报名验证阶段进行信息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