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新生入学后一学期后,经考核学生有某方面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2.学生入学后,因工伤事故或发现某种疾病和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学习者;
4.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申请,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已经实施转专业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应予退学的学生;
4.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