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根据规定,取得的住房补贴,应按“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这不是薪金,不能按照工资缴纳个税。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第三条规定,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若不在该范围内的,个税不予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