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对于审计专业技术初级(助理审计师)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制度实行后,不再进行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事部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任。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