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条件
(一)高新区“两证齐全”条件的学生。“两证齐全”的“两证”是指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下同),户籍落户时间和房产证登记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8月3日;“齐全”是指学生户籍在高新区,所居住房屋的产权证上的地址与户口簿上所标注的住址必须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共有产权比例为100%。
(二)落户集体户的学生。落户集体户的学生是指随父母将户籍落户在高新区集体户的学生,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日。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在高新区正规就业但在青岛市没有正式户籍的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高新区申请转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截至2022年8月31日,学生为非青岛市户籍;学生父母非青岛市户籍一方,在高新区正规就业且社会保险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3.截至2022年8月31日,父母一方在高新区购买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或者租住商品房、集体产权房屋且居住满6个月以上。
1.小学和初中的转学条件为:因搬迁且户口迁移(随父母或“四老”),学生居住地与注册学校距离超过4公里(或8站)。
2.普通高中转学条件为:学生家庭跨区(市)搬迁(市内四区内搬迁除外)且户口迁移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3.小学和初中学生在同一个学区内不允许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同一个区(市)内不允许转学,市内四区普通高中之间不允许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