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籍需带以下材料到转入地教育局办理:
1、户口簿;
2、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3、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4、高中学生档案;
5、会考考籍证明。
带齐以上证件后即可到转入地办理学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3.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5.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