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是4年。
按照要求,就餐场所必须在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并悬挂在该场所的显眼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规定每年进行复检和复训。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是四年,两年复核。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须向县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临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