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通常情况,人们的心理空间需求大体上可分为四种距离:亲密距离、个人距离、社交距离、公共距离。
亲密距离:是指两人的身体很容易接触到的一种距离。一般间隔在15~45厘米之间,甚至可以紧挨在一起,亲密无间。这一距离适用于情人或夫妻,也适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或是很要好的朋友之间的谈话。
个人距离:比亲密距离稍远点,一般在45厘米至1米之间。其特点是伸手可以握到对方的手,但不容易接触到对方的身体。通常熟人朋友间的交谈多采用这种距离。在社交场合,为了向对方表示一种亲近感也会采用这种距离。
社交距离:社交距离的范围比较灵活,近可1米左右,远可3米以上。这种距离通常用于个人关系不大的人际交往,如小型招待会上,双方隔几步远寒暄几句又分开。如果双方相互有吸引力,也可缩短距离,可灵活掌握。
公共距离:是指人们在公共场合的空间需求,除了公交车、电梯等特定场合外,一般距离都在3米以上,如公园散步、路上行走,还有演出者与听众、教师讲课与学生之间的距离等等。
心理距离是一种社会心理学术语。个体对另一个体或群体亲近、接纳或难以相处的主观感受程度。表现为在感情、态度和行为上的疏密程度。疏者心理距离远,密者心理距离近。来源于美学。
心理距离可分为9级。
即+4、+3、+2、+1、0、-1、-2、-3、-4,每一个等级表示一种人际关系状况。心理距离为0,说明人们之间没有任何交往。+1为极为一般的关系,+2为较为密切的关系,+3为相当密切的关系,+4为极为密切的关系;-1彼此相识,没有好感,-2彼此不满,不愿相处,-3情绪对立,冲突表面化,-4关系极坏,仇深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