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各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参加过2018年上半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且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75.9分。今年内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