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关于对旅店业进行整顿的通知×商[1986]5号各旅店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对全县旅店业进行整顿。
经研究决定,召开旅店业负责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会议时间是1986年3月12日上午9时整,在××招待所报到,会期为两天。
2. 参加会议的人员:全县国营、集体、个体旅店业负责人一名,不得缺席,违者按停业处理或取缔。同时邀请公安分局、派出所和工商局负责人出席会议。
3. 差旅费自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公安局1986年3月10日报:县政府办公室送:行署公安处三科发:地区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