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办,参考以下程序即可补办:
教师资格证书丢失,由当事人向原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机构申请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
补发前当事人需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声明,宣布遗失的证书作废。
然后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申请表复印件和申请遗失补办的说明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
教师资格证超过领取时间,一般都会设置补领窗口或在下次发证时一同进行发放,部分地区教师资格证未按时领取,会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未在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规定时间内进行领取教师资格证,之后能否补领证书需要视当地相关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