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 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车间和附属设施用房。
2、商业用房:商业、粮食、供销、饮食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的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等用房。
3、服务业用房:为人民生活服务用房,如浴室、照相、理发、旅馆以及各种日用品修理行业用房。
4、办公室: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
5、住宅:供居住用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学生宿舍等。住宅建筑面积不包括人防用而不住人的地下室面积。
房屋规划用途分类:
1、经营用房:关键指的是各种各样中介、开发设计、装饰设计等从业各种运营服务主题活动所必须使用到的房屋。
2、商业用房:就是指各照像馆、淋浴室、类餐饮店、粮油店、菜市场、店铺、旅游社、旅社、门市部、美发店、旅店等所担任的商务和为市民生活服务类常用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