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0〕第571号
黄燥南向我局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台府集建总字第047742号、字(水步)第001656号)原件以及相关资料,主张位于台山县水步镇灌田乡新南村的土地使用权属其所有,过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错将名字写成黄操南,现请求更正,承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局拟将根据黄燥南的申请,将权利人由黄操南更正为黄燥南。
凡对上述更正有异议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持利害关系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据资料向当地自然资源所提出。逾期没有人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对该不动产的登记内容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