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科属于安监局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公共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重大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制订本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及本辖区内安全事故的统计;
4、负责本辖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
5、完成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和乡镇政府交办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其他工作。
安监科属于应急管理局,安全监察科,是对本地区各种设备设施,以及各种建设工程进行有效的安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