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三等功奖励标准是指在工作、学习、科研、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可以被授予江西省三等功奖励。江西省三等功奖励标准如下:
1. 个人方面:
(1)在工作、学习、科研、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
(2)在公共安全、群众安全、国家安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个人;
(3)在抗灾救灾、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4)在社会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
2. 集体方面:
(1)在工作、学习、科研、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2)在公共安全、群众安全、国家安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集体;
(3)在抗灾救灾、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4)在社会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集体。
江西省三等功奖励具体奖金数额和颁奖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