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防法》及相关规定,人防几等人员分为四等:
一、指挥员、专家;
二、工程技术、草地防空指挥、防化防毒技术、通信技术、指挥车辆驾驶员等技术人员;
三、门卫、巡逻、设卡人员、抢险救援人员等;
四、其他人员。其中一、二等人员需要进行专业培训和考试,持有相应证书方可从事工作;
三、四等人员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件。人防几等人员的分级,有助于保证人防工作的高效与安全。
人防几等人员是指在战时或紧急情况下,通过组织、装备和教育培训,能够协助军队完成后方军事保障和防空防护任务的一类民事防御人员。
按照职责和任务的不同,人防几等人员分为一至四等。其中一等人员负责防空警报、疏散和避难等一系列防护任务。二等人员主要承担抢修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任务。而三、四等人员则是在一线街道社区组织疏散、维护治安、保卫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