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期的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行省最早是临时性的派出机构,遇某处有事,中书省派员至该地行使中书省的职,事情结束,行省也随之取消。到了忽必烈灭南宋后,行省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元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设置十个行省,它们是: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而山东、山西、河北等地由中书省直辖,称为“腹里”之地。行省在元代的统治体系中地位十分重要,它“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具体来讲,它的职能是“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
元代行省的全称是行中书省,元朝(中统、至元年间)开始实施的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一级行政区,民间简称“行省”或“省”。元朝从至治(1321年-1323年)到至正(1341年-136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