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接回来的银行回单应该放在会计凭证下面做附件,会计作完会计凭证后,出纳再付款,制证日期和付款日期一般是一致的,所有可以说是按银行回单做账的。
发票开具以后经过货物入库,申请支付,相关部门审核后,到达财务付款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不可能按发票日期做账。
按收付实现制,记录实时发生的业务,月末可以跟银行回单对账,做银行余额调节表
非常理解您的提问。首先回答您出纳员根据银行回单和发票日期登记账簿都没有问题。在两方不能同时到达的情况下。需要登记相应一方的应收或者应付款项进行过度。待实际结算完成或者采购销售业务完成后,冲减相应的应收或应付款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