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指标。
合法稳定住所:
1、居住证。
得分标准: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计120分。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2、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计144分。能提供房产完税材料的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自主加分指标项中另外再设加分。此项加分仅限于积分入学和积分入户,积分入住则为否决性指标。
3、租住房屋。
得分标准:申请人租住在我市出租屋(已在我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或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不包含自住和借住亲友房屋的),每满1年计5分,最高可计30分。出租屋登记备案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登记备案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在我市内先租住房屋再购置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两项分值不可累加计算。
二、合法稳定就业。
得分标准: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在我市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再积10分,额外积分最高可计100分,合计最高分值150分。
读书条件:
1.具备佛山户籍。
2.适龄儿童。
3.不具备佛山户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在佛山缴纳社保。
2.有稳定的住房或者租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