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宏观社会行政:指在政府的社会行政系统中和在大型非营利组织中,从事政策的执行设计、为其建立条件及规则并综合性地推动政策实施的活动。
2、微观社会行政:在政府部门或社会服务机构中比较接近于具体服务的基层从事的行政活动。
3、弱势群体:指在某一个社会生活结构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而这种状况的形成虽然并不完全排除生理因素、自然因素的影响,但主要是由社会的经济、政治以及福利制度的安排所造成的。
4、脆弱群体:该群体承受外界冲击的能力脆弱,而原因既是生理性的,更是社会性的。
5、劣势群体:强调某一群体生活环境、生存状态的恶劣性和解决该群体问题的急迫性。
6、组织目标的人格化:使政策具体化,明确社会政策的对象,明确各个层次的行政人员、服务人员在政策中实施的责任。
7、功能:一个事物所发生的积极作用。
8、转介:在服务对象的需要超出机构的服务范围或能力下,机构负责任地将服务对象向其他服务机构介绍,以帮助服务对象获得所需并解决困难。
9、社会行政:把政策变为服务,是社会福利资源的传送。
10、行政:指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