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科举制度起源于隋朝,唐宋时期得到推广与发展,明清时科举制度到达顶峰,成为所有平民翻身的唯一机会。科举共分为四个阶段,从下往上依次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每个阶段分别对应的是秀才、举人、贡士、进士。
进士又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进士及第,状元.榜眼.探花,录取人数为三人,称为第一甲。第二档为进士出身,录取人数在50-130名不等,称为第二甲。第三档同进士出身,录取人数为100-180名不等,称为第三甲。
科举考试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每次有六千多举人参加,最多取三百名进士。根据时代不同,取进士数量也不同,但都是需要通过殿试方可称为进士。
根据成绩高低分为一甲、二甲、三甲三等,一甲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其次为三甲,同进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