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口语。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合格证书既可作为持有者英语能力水平的权威性证明;又可为各地各单位对其所用人才的英语水平提供一个公正、统一的评价尺度。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查的能力建立在“交际语言行为模式”上,重点考查考生的交际能力。
PETS考查的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和口语。具体的考核内容与要求、词汇表以及样题等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试大纲》中有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