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
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
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
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工程施工条件:
1、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技术交底情况
2、主要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3、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4、材料、构配件质量及检查情况
5、现场施工人员安排情况
6、风、水、电等必须的辅助生产设施准备情况
7、场地平整、交通、临时设施准备情况
8、测量及试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