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署时几部分。
(一)标题:请示标题一般要写明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发文机关有时可以省略。
(二)正文:请示的正文包括请示原由、请示事项、请示要求三部分。
1.原由。请示的原由是请示事项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据,要写在正文的开头,先把原由讲清楚,然后再写请示的事项和要求,这样才能顺理成章,有说服力。
2.事项。指请示上级机关批准、帮助、解答的具体事项。一般包括方针、政策、办法、措施、主张、看法等。请示的事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因此,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白。
3.结尾。请示的结尾一般有如下写法:“以上,请批复”,“以上当否,请指示”,“以上请示,请审批”,等等,这些虽然是简单的一句话,但它是请示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不能遗漏,更不能含糊其辞。
1. 称呼:以礼貌的方式称呼要请示的对象;
2. 正文:清晰简洁地表达请求、建议、决策等;
3. 理由、依据、分析:对请求的原因、依据、背景、影响进行简要说明,以便对方更好地理解和做出决策;
4. 效果、结果:对答复的效果或结果进行期望陈述;
5. 结尾:礼貌地表示感谢和期待回复的态度,以示尊重和诚意。
请示的结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但必须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逻辑性,避免出现歧义或冒犯对方的情况。
请示一般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1. 标题:请示的标题应该简洁明了,准确表达请示的主题和要求,以便于上级快速了解和处理。
2. 正文:请示的正文应该清晰明了、语言简练、内容完整,包含请示的原因、目的、要求、时间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应该注明请示人的身份和所在部门。
3. 附件:请示中如果有相关文件、资料或证明材料等,应该一并附上,以便于上级了解情况和做出决策。
4. 签名:请示的最后,需要请示人在正文下方签名,同时注明时间和单位等相关信息,以证明请示的真实性。
请示的结构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变化,但是总体上应该简洁明了、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表达清晰,以便于上级和相关部门快速了解和处理相关事项。
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请示属于上行文。凡是本机关无权、无力决定和解决的事项可以向上级请示,而上级则应及时回复。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请示可分为三种。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请求批转的请示。
标题,写明发文机关、请示事项和文种;主送机关,即对请示事项有批复权利的上级机关;正文,请示事项及理由;落款,请示单位和年月日。
请示通常包括以下结构:
1. 标题:请示的主题或问题。
2. 正文:通常分为三部分:
- 事由:简要说明请示的原因和背景。
- 请求:具体阐述所需的授权、批准、指示等。
- 建议:针对问题提出的具体建议或解决方案。
3. 结尾:通常包括:
- 结论:对事项的处理结果做出明确表述。
- 谢意:表示感谢和尊敬。
- 联系方式: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接收回复或后续的工作安排。
请示是一种正式的文书格式,在写作时需要注意语言准确、措辞得当、格式规范等问题。同时还需要注意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表达要点,避免过于冗长或模糊不清。
分为三部分,分别是:
1. 主题/事由:即申请内容的名称、概述或简述。可以是一个名词、一个动词短语,或是一句话。
2. 正文:在主题、事由之后,列明详细的信息、情况说明,必要的权责、金额、时间等具体内容,以及承办人的意见、建议等。
3. 结尾:表示期望得到处理、指示、决定的意愿,可以是请求、建议、进一步说明等,同时附上申请人的姓名、职务、时间等。
一般情况下,“请示”的结构并不是非常固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灵活变化。但是,为了保证请示的清晰、易读、易于理解,一般应该遵循以上三部分的基本结构。
请示通常包括以下结构:
1. 抬头:写明收件人的姓名、职务、单位等信息。
2. 主体:表达请示的具体内容,包括请示的原因、请求的事项、时间、地点等细节。
3. 结尾:表达诚恳的态度,请求对方尽快回复并表示感谢。
具体的请示结构可以根据不同的场合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变化,但通常需要言简意赅、表达清晰、礼貌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