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式用工优点:
1、阶梯用工,打破了用工全员制一刀切的惯例。终身员工、固定工、合同工、试用合同工、临时工五种形式同时并存,有效克服了全员固定工、员工吃大锅饭、没有风险、没有动力的弊端,遏止了人的惰性;也避免了全员合同制员工把个人的利益与企业对立起来,企业凝聚力难以形成等短期行为。
2、员工看到自己,也看到别人,不得不比较,通过比较产生压力,激发动力。员工进厂一般先签定3个月的试用合同,表现好再分别签2年、3年、5年的合同,工龄满十年后,签定长期合同。长期合同不受时间、岗位等任何条件的限制,做得好升为固定工,做得不好则随时面临下降的危险,一切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和表现。同时,通过用工形式的流动,员工的收入、培训、福利、医疗、养老金等,也都随之进行流动。
3、也解决了企业规模扩大以后对用工的多层次需求。比如简单的体力劳动、阶段性任务、高科技含量的工作、对企业有重大贡献的人等,都需要在用工形式方面给予特殊考虑。例如为了奖励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员工,我们在1996年设立了终身员工。终身员工作为阶梯用工的最高台阶,在退休以后仍然享受在岗人员的平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