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个人理解,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1、《建规》要求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不允许合建,对于戊类厂房允许办公室、休息室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后可以贴临或连通。
而食堂认为是民用建筑,二者相贴临时除采取防火分隔外,还要考虑防火间距0间距的要求(视为2个建筑);
2、视为2个独立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问题就好理解了。如果是耐火等达到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戊类厂房,则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食堂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3、根据建筑规模,必须考虑室外消火栓系统;
4、如果食堂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则应按照8.3.11条要求执行。清楚?愿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