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适龄小学一至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插班生,不限户籍,择优录取,额满即止。
二、招生要求
1.孩子身体健康,智力正常,习惯良好,具备学习和生活自理能力。
2.报读须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有正常的全国学籍。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4.东莞市外转入就读的学生,家长一方须持有东莞市有效居住证。
5.报读各年级对应的出生年限为:
一年级:2016年8月31日前;
二年级:2015年8月31日前;
三年级:2014年8月31日前;
四年级:2013年8月31日前;
五年级:2012年8月31日前;
6.七、八年级新生须有正常的全国学籍。
7.六年级、九年级不招收插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