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开办中医诊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如果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申请人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具有常住户口。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符合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咨询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