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基本过程包括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判断和推理基本过程,它们的关系是紧密联系、互相作用的,并且在实际的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结合起来使用的。
分析是将事物的组成部分和个别特征通过神经活动区分开来;
综合是将事物的各个成份和个别特征联系起来,结合成为一个整体;比较是将几种有关事物加以对照,确定他们之间相同和不同的地方。
抽象是抽出同类事物的一部分共同主要特征,摈弃该类事物的其他特征。
概括是事物的某类共同特征在脑中的结合。对客观事物的观察,通过分析、综合、比较、抽象和概括,借助于词的作用,就可以形成概念;反映事物关系的、概念之间的联系称为判断。
把两个判断联系起来,从而获得一个新判断的过程,称为推理。通过推理,获得事物的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之间内在联系的过程称为理解。
世上事情多,总想弄明白。
勤做思维操,快乐常相伴。
第一看位置,前后与左右。
根据何而来,要往哪里去。
时间和空间,就是两条线。
目的和对象,分明是界限。
第二看动机,矛盾是根源。
一分都为二,要好又要闹。
才有不平事,立刻起波澜。
前因有后果,解决靠实践。
第三看尺度,平衡是关键。
快慢有节奏,松紧不能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