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查勘、出改造设计图。
2、报消防进行建审。
3、请有资质单位施工。
4、检测。
5、申报验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需要向消防主管部门申请,提供消防管道改造项目建议书,由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立项,项目批准立项后,可找有消防管道改造资质的相关施工队进场施工,消防管道改造完工后,并且由消防专业技术部门和相关技术专家对其进行验收,合格后,发给使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