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标准是看,融资过程中是否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进行。
在直接融资中,需要资金的部门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债券融资(包括:国库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与股票融资是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
而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放给需要资金的部门。信贷融资(包括:银行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卖方信贷或商业票据等)则是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
融资工具是指在融资过程中产生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 早期的信用是利用口头承诺的方式进行的,这种口头承诺局限性很大,毁约风险也大,于是人们通过书面证明来确认双方的信用关系。
它记载着融资活动的金额、期限、价格(或利息)等,对债权债务双方具有法律约束效力。这种书面凭证反映了一定的信用关系,融通了贷借双方的货币余缺,因此融资工具也可称为
"信用工具
"或
"金融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