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司副司长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实权。首先,作为新闻司的副司长,他担负着管理和领导该部门的职责,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有一定的权力和决策能力。他可以参与制定新闻政策和规划,并对新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起到重要的作用。其次,新闻司副司长通常会负责具体的工作领域,例如新闻采编、新闻发布、媒体监管等,这些都是与新闻行业密切相关的重要职责。在这些领域中,副司长可以对相关事务进行决策和管理,对于新闻的传播和发布具有一定的实际控制权。此外,新闻司副司长在代表新闻司与其他部门或机构进行协调和沟通时,也会有一定的实权。他可以参与决策过程,对于新闻司的意见和建议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总结起来,新闻司副司长在新闻司内部和与外部的协调中具有一定的实权。他在制定政策、管理工作、决策事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具体的实权程度还会受到组织结构、职责范围和上级领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