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补办丢失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缴纳维修基金,若是不小心丢失了维修基金发票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查询开据己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