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公办中小学每生每餐伙食费上限标准:初中为早餐5元、中餐9元、晚餐7元;小学为早餐4元、中餐8元、晚餐6元,米饭不另收费。
对三餐均在校就餐的学生,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205元,小学每生每期不超过1890元;仅在校就中餐的学生,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945元,小学每生每期不超过840元。
营养餐差额补助原则。我市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金标准为:小学每生每餐8.0元/餐,初中每生没餐,8.5元/餐。补助天数时间参照省定要求,每学期按100天予以计算。若学校收费低于基准标准,则按时补助..若学校收费高于基准标准,超出部分由学校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