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其中:(1)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第一档0.62第二档0.67第三档 0.92
佛山的居民用电收费是:0.62元/度,公共照明分摊电费是根据你对上一级总电费分摊计算。
商业用电收费是:
1. 02元/度,公共照明分摊电费也是按照总表度数来分摊。
工业用电收费就比较复杂,具体要根据你用电的地点和用电环境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