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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消费品的入账处理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确认商品价值
根据外购消费品的相关凭证(如发票、收据等)确认其价值。
会计分录
购入时:
```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
入库时,如有相关费用(如运输费、装卸费等):
```
借:在途物资/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
销售时:
```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结转销售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
特殊事项处理
短缺与毁损:
未查明原因前,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同时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查明原因后,根据情况处理:
定额内损耗: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不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超定额内损耗: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转入“销售费用”。
非货币性福利:
按照商品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
视同销售:
外购商品用于外部化使用(如发放给员工作福利、赠送客户等),需要视同销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需缴纳。
税务处理
根据具体财务规定进行税金的征收。
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时,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内部控制
确保凭证真实、合法,并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并确保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