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经济学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以前年度亏损是指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亏损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税法口径的亏损额)。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亏损弥补期限是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先亏先补,后亏后补。
特殊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会计词汇,出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前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