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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授权补记事项指的是支票的记载事项可以授权补记,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了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这两项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
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出票人以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注意未补记前不得使用。
绝对记载事项:表明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是票据法规定必填的记载事项如欠缺某一项记载事项则该票据无效。
扩展资料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
(1)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3)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
支票的注意事项: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2)收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