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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银行利息的计算方法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公式:
确定存款类型
协议存款: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
协定存款:超出约定部分按照协定利率计算。
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
计算公式
积数 = 天数 × 本金。
利息 = 积数 × 利率。
利率应用
活期存款:按照结息日挂牌利率计算。
定期存款:按照开户时约定的利率计算,提前支取按照支取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算。
注意事项
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
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除活期储蓄在年度结息时并入本金外,各种储蓄存款不计复息。
特殊情形
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付利息,未再存满一个存期则按支取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请根据您的具体存款类型和银行提供的利率,使用上述公式计算对公账户的利息。